特意到超市、烟酒店等地,购买大量的过期或假冒伪劣产品,之后要求对方赔偿。但是,最近又兴起了一个新职业——职业举报人。
职业举报人,表面上是通过举报他人违法行为获得利益,实际是举报后恶意促使被举报者对其作出过激行为,之后要求对方赔偿。
长沙最近就出了这个事,职业举报人举报他人交通违法行为,之后促使对方作出殴打等行为,短短两个月就获利32万。
原来,在长沙通过APP举报违车奖励30元/次,举报占用公交车道奖励30元/次,举报实线变道奖励30元/次,举报闯红灯奖励50元/次,当然,为了避免职业举报人的产生,奖金是有上限的,单月封顶为1500元。
而职业举报人并不在乎这点蝇头小利,他们实际上想要的是,通过对车主的举报,让车主恼怒,并用言语等行为刺激车主,让车主对其有肢体伤害的行为,本质上他们要的就是车主的人身伤害赔偿的款项。
不过这种行为目前属于灰色地带,因为他们举报对方违法行为是合法的,被他人伤害了身体索要赔偿也是合法的,但是,举报是对的,但是为了钱举报,而且故意激怒车主来获得赔偿,就让举报的意义变味了。不过违法的车主也不是特别值得同情,因为本身就是自己有错在先,只要自己承认自己的违法错误行为,承担责任,而不是反而妄想通过暴力掩盖错误,也不至于被职业举报人乘虚而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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